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债权破产/执行委托代理服务项目意向征集公告

时间:2024-09-14 来源:湘江资产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债权破产/执行服务项目

1.2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4月30日,我司持有的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债权具体情况为:建设银行债权本金4,623.64万元,利息(含迟延履行金)约2,329.49万元,其他费用46.53万元;湖南银行债权本金13,401.88万元,利息(含迟延履行金)约7,534.95万元,其他费用0万元。具体如下:

借款人名称

本金余额

元)

担保方式

抵押物

保证人

诉讼执行状态

原债权银行

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

4623.64

抵押+保证

1.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位于衡东县大浦镇浦宁路的房产(15731平米)、土地(36.3亩);2.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位于衡东县杨林镇大源冲村的房产(3948.23平米)、土地(10.3亩)。

 

湖南融兴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阳云徕、肖细珍

执行终本状态,(2021)湘04执103号,未变更申请执行人

湖南银行

湖南创大钒钨有限公司

3401.88

抵押+保证

1.创大钒钨位于衡东县大浦工业园的8幢工业厂房;其中对应土地面积54,696.5平方米,厂房面积合计22,251.06平方米;2.衡东县创大房地产公司位于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南路的阳光大厦-1至3层商服用房,建筑面积共计6,683.74平方米;3.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南路的4栋房产,用途为商业门面及住宅,合计面积2,422.84平方米;4.衡东县城关镇衡岳北路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共计2,206.51平方米,共5层,其中1-2层为商服,3-5层为住宅,目前1层出租给中国银行、大东鞋业和米奇贝贝幼儿园,2层出租给米奇贝贝幼儿园,3-5层出租给个人租户;5创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衡东县新塘镇建设路的4层综合楼,建筑面积共计1,074.18平方米。

阳云徕、肖细珍

2023年12月终结执行,(2023)湘04执恢115号

建设银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无营业执照则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其他等同于营业执照的材料;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下列材料之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下列材料之一):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2.2.1资质要求:

供应商负责签字的项目负责人代理相关类似项目,且主办律师执业期限不得低于3年,指派经办团队人数(含主办律师)不得少于3人。

2.2.2类似业绩要求

供应商代理过相关破产项目案例以及执行案例。

2.3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前来我司报名,受理报名后即可预约查阅项目相关资料,并在2024年10月8日前提交项目处置方案电子档发送至邮箱:liubin@xjjt.com.cn

3.2报名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附件1)

(2)保密承诺函(附件2)

(3)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证明资料【须包含:①营业执照(副本)或执业许可证等、②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社保证明、④其他材料】

注: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

3.3报名地址: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层,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15973187533

3.4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9月30日(北京时间)截止。
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止。
附件1.供应商报名表.docx

附件2.保密承诺函.docx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4日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